海空戰力提升特別條例三讀 國防部:強化督管機制防弊

▲2400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立院三讀通過。圖為中科院研發的雄風二型反艦飛彈。(圖/記者呂炯昌攝)
▲2400億「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立院三讀通過。圖為中科院研發的雄風二型反艦飛彈。(圖/記者呂炯昌攝)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國防部所提《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國防部表示,將強化專案管理及督管稽核機制,以確保適法執行量產,如期如質獲得所需武器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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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表示,主要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我國防安全,亟須在短時間籌獲發展成熟及可快速如期量產之國造武器裝備,以建構不對稱戰力;行政院依據預算法第83條規定,將特別預算送立法院審議,以利籌獲「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及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有效提升國軍整體戰力,確保國家安全。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本次通過之特別條例,不同以往對外軍購之性質,除可充分兼顧戰力籌建之外,同時貫徹國防自主政策,使國防資源發揮最大作戰效益,兼顧國防安全與經濟發展,有效結合政府資源與民間力量,擴大國內釋商、提升產業效益及創造就業機會;期透過資源釋商政策,擴大經濟動能,使軍民共享成果,帶動國防產業發展。

針對外界質疑該特別條例恐成為「鐽震案2.0」,國防部強調,中科院為政府成立之行政法人,依設置條例接受國防部委託,監督辦理武器系統生產製造及研發之整合,並非僅為發包中心;有別「鐽震案」係以民間公司處理政府軍購,規避政府監督機制,有可能遭到有心人士把持及圖利特定人士之嫌,上述兩者組織性質、功能需求均有所不同,不宜類比。國防部將強化專案管理及督管稽核機制,以確保適法執行量產,如期如質獲得所需武器裝備。

國防部重申,本次2,400億特別預算的戰備急需,除了彰顯自我防衛決心,以備戰而止戰,更蘊含了扶植牽引與帶動國防產業鏈的附加效益,不只是生產,更是未來軍備作業維持能量的國內深耕,籲請國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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