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促地方加重囤房稅 6縣市允諾努力研議

▲財政部今天邀請18個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盼台中、高雄等房價漲幅較大6縣市能仿效台北市、台南市,依囤房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圖/pixabay)
▲財政部今天邀請18個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盼台中、高雄等房價漲幅較大6縣市能仿效台北市、台南市,依囤房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圖/pixabay)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3日電)財政部今天邀請18個縣市討論房屋稅議題,盼台中、高雄等房價漲幅較大6縣市能仿效台北市、台南市,依囤房戶數訂定差別稅率,6縣市代表允諾努力研議;對「囤房稅」是否改採全國歸戶,地方則持反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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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稅基方面,13個縣市必須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稅基評定,將每半個月回報進度;財政部並要求稅基近40年未動的彰化縣,應於明年適時上調。

房價持續上漲,多名立委、學者要求財政部修法,改訂定全國歸戶為基礎「囤房稅」制度,並根據囤房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外界也關注各縣市房屋稅稅基調整不夠積極的問題。

為了解各地方態度,促進交流,財政部今天邀請18個縣市稽徵機關代表,就「研商推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囤房稅)採差別稅率課徵相關事宜」及「研商如何落實依法重行評定房屋稅稅基」進行討論。

財政部賦稅署於會後記者會中說明,上午的「囤房稅」會議,找來房價漲幅較大的六都及新竹縣市,請台北市、台南市分享訂定與徵收「囤房稅」差別稅率經驗,希望新北、桃園、台中、高雄及新竹縣市能仿效跟進。6縣市與會代表表示,會努力研議。

中央社記者以電話訪問高雄市財政局局長陳勇勝,他表示,台積電至高雄設廠使房價漲了不少,將審慎評估訂定「囤房稅」差別稅率,統計轄內共8.4萬戶非自住房屋,稅率將如何訂定還沒決定,但會秉持不影響自住房屋、落實居住正義及避免房東稅負轉嫁等3大原則。

同時,賦稅署表示,上午與會的8縣市均反對「囤房稅」改採全國歸戶,認為將造成稅制複雜、稽徵困難及縣市間的協調問題,盼能維持現狀,維持因地制宜。

下午會議參與對象則為明年(2022年)將重新評定房屋稅稅基的13個縣市,包含台南市、新竹縣、新竹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基隆市、花蓮縣、台東縣、連江縣。

賦稅署表示,彰化縣房屋標準單價(房屋稅稅基項目)1984年來從未調整過,遠落後其他縣市,已嚴厲告知彰化縣,明年一定要調整,其他農業縣如雲林、花蓮等都有顯著調整,「這樣彰化還不調?」相信彰化會努力進行。

按規定時程,13個縣市必須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稅基評定,於明年7月1日至後年(2023年)6月30日適用。

賦稅署指出,為即時掌握各地評定狀況,已要求地方稽徵機關每半個月回報財政部,以瞭解最新進度及評定內容,若進度過慢或偏離「普世認知」,將會加強督導。

至於全國各地方縣市對現行「囤房稅」稅率上限、下限,以及對自住及屬公益出租人房屋是否該調整的意見,賦稅署表示,這塊是要求各地方以書面回應,目前回覆期限尚未到期。(編輯:楊蘭軒)1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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