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家招待所違建 中市府發函限期14日內自行拆除

▲顏家招待所,中市都發局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圖/柳榮俊攝2021.11.29)
▲顏家招待所,中市都發局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圖/柳榮俊攝2021.11.29)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南屯區楓樹里的「顏家招待所」位於都市計畫中兒童遊樂場用地,原本只有圍牆大門部分疑似違章建築,台中都發局進一步認定,招待所建物自用住宅面積依法不得超過200平方公尺,目前建物上下都有擴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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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都發局表示,此案於今(29)日通知違建人配合實地勘查,合法建築物兩側有增建,另臨近大同九街有加蓋一間小建物,違建共3處,違建總面積約500平方公尺,市府將於今日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若屆期未自行拆除,市府將依違章建築排拆優先順序原則辦理。

▲顏家招待所,中市都發局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圖/柳榮俊攝2021.11.29)
▲顏家招待所,中市都發局開立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並發函限期違建人14日內自行拆除(圖/柳榮俊攝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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