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恐安樂死!律師願無償辯護 希望男童方留下狗的命

▲咬死3歲男童,比特犬神情低落不安。(圖/翻攝畫面)
▲咬死3歲男童,比特犬神情低落不安。(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本月2日,屏東春日鄉一名3歲幼童,在媽媽外出買晚餐時跑出家門,被隔壁鄰居的比特犬咬傷腹部,送醫不治,事件發生後,不少網友抨擊男童媽媽未善盡照顧責任;對此,律師顏紘頤認為,媽媽已經為自己的疏忽,付出最大代價,呼籲各界別再批評,如果未來男童親屬因為此案而被以過失致人於死送辦,「自己願意擔任義務辯護,但希望妳們也要答應留下狗狗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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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發生後,由於飼主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也無心再養狗,該隻「釀禍」的比特犬目前在收容所安置,縣府正評估是否要將犬隻「人道毀滅」,5日上午,志工媽媽去觀察該比特犬,卻發現牠溫馴乖巧,且愛撒嬌討摸摸,無法理解「當天到底怎麼了」。

不少網友湧進屏東縣長潘孟安臉書請願,希望縣長「不要安樂死」,強調「這次不是狗的錯」。

▲比特犬撒嬌討摸摸,讓志工媽媽也很心疼。(圖/翻攝臉書)
▲比特犬撒嬌討摸摸,讓志工媽媽也很心疼。(圖/翻攝臉書)
面對各界質疑男童媽媽未善盡照顧責任,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粉專「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呼籲民眾,不要再批評比特犬案中的媽媽了,她已經為了她的疏忽付出了最大最大的代價,刑罰是否處罰她,一點都不重要了,現在只需就事論事,保住比特犬的命,並好好檢討與研擬危險動物的飼養管理機制就可以了。

針對該事件究竟是比特犬方的錯還是小孩方的錯?顏紘頤分析,刑事責任並不是由過失大的一方負責,而是雙方各打五十大板,有過失的都要負責,即使過失責任只有一成也一樣,「因此本案在實務上的判決結果,可能就是比特犬的飼主以及小孩的實際照顧者(看新聞應該是媽媽)都要承擔過失致人於死的刑事責任,對小孩一家而言,只能說是悲劇中的悲劇」。

顏紘頤表示,如果小孩的親屬因為這案件而被以過失致人於死送辦,可以與他聯絡,「自己願意擔任義務辯護,但希望妳們也要答應留下狗狗的命。」

顏紘頤也以3點呼籲民眾,首先,大家不要因為媽媽說的話而反彈,媽媽說這些話只是一個人正常的自我保護機制,無法要求她這時候還能保持理性面對。

第二,請正視我們的政府與社會對於單親媽媽的支援是否足夠,尤其是原住民和新住民身份的單親媽媽。

第三,農政單位千萬不要為了推卸自己沒有管理好危險動物的責任而倉促將狗狗安樂死,狗狗不是兇手,他只是人類慾望與與愚蠢的代罪羔羊。(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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