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處理「半小時內免費」明年將取消!收費新制曝

▲明(111)年元旦起,國道散落物處理將取消30分鐘內免收費,每1車道每30分鐘3000元,未達30分鐘也將收取費用。(圖/國道三隊提供,資料照片)
▲明(111)年元旦起,國道散落物處理將取消30分鐘內免收費,每1車道每30分鐘3000元,未達30分鐘也將收取費用。(圖/國道三隊提供,資料照片)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駕駛注意!明(111)年元旦起,國道散落物處理將取消30分鐘內免收費,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109年國道散落物件數仍高達4萬4951件,創下近年新高,為加強用路人綑紮貨物牢固的責任,及肇事者應負擔的處理成本,因此將調整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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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指出,每年國道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108年9月16日起實施「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希望透過收費機制,提醒用路人上路前,務必將所裝載的貨物綑紮牢固,原收費標準為就影響範圍、時間等處理成本計算,每1車道每30分鐘3000元,未達30分鐘就免收取費用。

不過根據高公局統計,109年散落物件數仍高達4萬4951件,較108年3萬9780件、107年4萬1757件、106年4萬2729件及105年4萬3313件都更多,為加強貨物綑紮牢固的責任,及肇事者應負擔之處理成本,高公局自111年1月1日將取消散落物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免收取費用的規定。

新的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計費方式以30分鐘為一級距,未達30分鐘,處理1車道費用為3000元,處理2車道費用為6000元;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處理1車道費用為6000元,處理2車道費用為1萬2000元;60分鐘以上未滿90分鐘,處理1車道費用為9000元,處理2車道費用為1萬8000元,以此類推。

▲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計算表(圖/高速公路局提供)
▲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計算表。(圖/高速公路局提供)
高公局提醒,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大,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發生,用路人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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