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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曝光後立刻有不少人質疑「過年前被資遣,也太慘」、「老闆省年終」、「『沒當初進公司那種拼勁』是無法作為資遣理由的,看你要不要提申訴。可資遣的理由,勞基法寫得很清楚,拼勁不是理由」;另外也有人安慰「最近一堆工作陸續釋出,過年轉職剛剛好」、「有給資遣費還不錯,當作休假吧!有什麼想做想去的,都去試試看」。
另外有不少過來人提醒重點「簽任何東西前一定要仔細閱讀」、「謀職假記得請」、「注意資遣費有沒有拿夠,加班費跟薪水拿好拿滿」、「不要自願離職,記得領錢」。(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