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沒證件也能打疫苗!移民署將配賦統一證號

▲中央推出失聯移工疫苗施打計畫,呼籲失聯移工放心來接種。(圖/移民署提供)
▲中央推出失聯移工疫苗施打計畫,呼籲失聯移工放心來接種。(圖/移民署提供)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指揮中心開放逾期停居留外國人士接種疫苗,勞動部也表示與多個民間團體合作設立施打站,呼籲失聯移工踴躍出面施打。然而,先前傳出有失聯移工因為沒有事先向移民署「自首」而施打被拒,引發各界質疑。失聯移工施打需注意哪些事情?本文帶你一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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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移民署,逾期停居留外國人士分為「有證件」和「無證件」兩種,有證件者只要持逾期的居留證、健保卡、統一證號基資表或護照等證件其一,就可以直接到各縣市的醫療院所或施打站進行接種。

無身分證件者,也無須向移民署自首,可以向與政府合作的宗教團體或NGO組織登記基本資料,由該團體向移民署確認名單資料是否正確,若無統一證號者,移民署也會直接配賦統一證號。屆時移工只需要依民間團體通知,按指定時間至指定處所施打疫苗即可。

無證件失聯移工若直接到醫療院所也可以進行施打,但醫院仍須請移民署專勤隊確認個資及配賦統一證號,因此建議移工透過民間團體預先辦理預約接種登記,避免逕至現場花費大量時間查核身分。此外,醫療院所一般並未固定配置專業通譯人員,移民署會視醫療院所實際需求,協調通譯人員提供線上或現場通譯服務,移工施打有需求,也可以直接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請求支援線上通譯服務。

失聯移工施打疫苗提供的個人資料僅會用作防疫用途及日後核發黃卡證明使用,不會成為警政機關查處的依據,警政人員也不會在施打站或醫療院所附近查處,失聯移工也不用擔心在接種疫苗時被通報。不過,若治安機關在執行其他勤務時,在其他處所發現失聯移工,仍然須依法查處。

專案實施期間,失聯移工若自行到案,可在完成接種第1劑COVID-19疫苗後,於雙邊國際航班(恢復)定期運行起6個月內離境,並且免除禁止入國(不予許可)期間。目前,專案實施期間為今年12月3日起至明年1月31日止,是否延長還須視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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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