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職飛官父母曝「只找回12屍塊」求國賠 軍方推個人因素

▲空軍司令部發布影片悼念吳彥霆少校。(圖/空軍司令部提供)
▲空軍司令部發布影片悼念吳彥霆少校。(圖/空軍司令部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空軍F-16戰機少校飛官吳彥霆,3年前執行萬安演習時,不幸撞擊新北五分山失事殉職,去年監察院認定事故是「人禍」,吳的父母訴請國賠2200萬餘元,吳家父母在法院審理時痛訴,收屍僅得零星12屍塊,心裡之痛仍非筆墨得以形容。因事涉國防機密,台北地院並未公開審理,但經法院審結後,近日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賠償466萬4655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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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空軍少校的吳彥霆參與「萬安41號」演習,下午駕駛F-16戰機自花蓮起飛擔任假想敵,計畫模擬攻擊基隆港後返回花蓮基地。

吳家父母主張,原計畫攻擊後以航向090脫離爬高返回花蓮,但當天戰管人員臨時將脫離航向改為140,誤認以高度2000呎到龜山島再爬高可行,加上吳彥霆駕機以低高度臨近目標時,受雲層影響無法目視,雖兩度請求爬高,但戰管人員到吳駕機通過路上目標左轉140後19秒才准爬高,最後他因爬升不及撞擊五分山,機毀人亡,事後收屍時更僅得零星12屍塊,難以拼湊大體,父母心裡之痛仍非筆墨得以形容,訴請國賠,求償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2200萬862元。

空軍司令部辯護律師主張,因民航局航管人員將空域管制座標畫定錯誤,且吳彥霆被通知可爬升後,應有20秒充裕時間越過五分山,但因吳的個人因素造成失事;即便法院認定空軍司令部有賠償責任,也請審酌抵扣空軍司令部已支付的1000萬元保險金與軍人保險金91萬2093元。

北院認定,空軍司令部管理疏失,導致吳的父母受天人永隔的人倫遽變,白髮人送黑髮人,確實受相當精神痛苦,認應賠償各150萬元精神慰撫金,加上各自扶養金,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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