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被控劈腿慣犯!打臉愛情金句「我不是花心的人」

▲王力宏自認「我不是一個花心的人」。(圖/翻攝《魯豫有約》)
▲王力宏自認「我不是一個花心的人」。(圖/翻攝《魯豫有約》)

記者羅凌筠/綜合報導

李靚蕾和王力宏8年婚姻破裂,昨(17)日以5000字長文指控王力宏約砲、召妓、催生、言語暴力等12項罪狀,王力宏3年前上《魯豫有約》的訪談片段被挖出,對比當年王力宏信誓旦旦說:「我不是一個花心的人。」根本是跨時空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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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和李靚蕾8年婚姻告吹。(圖/翻攝王力宏IG)
▲王力宏(右)和李靚蕾8年婚姻告吹。(圖/翻攝王力宏IG)
王力宏當時在節目分享自己的愛情觀:「我不是一個花心的人。我覺得花心的人也是很不成熟,也是滿愚蠢的。」本來他18歲就想生小孩,但是等到結婚時已經38歲,在李靚蕾之前遇過想穩定下來的對象?王力宏回應,「沒有碰到對的人,我覺得不對的人是我,如果自己不是這個狀態的話,那遇到誰都不對。」主持人又追問:「那過去那些年,哪些狀態是不對的?」他思考一下才坦言:「自己漂泊不定吧,心理狀態也是這樣。」

被問到為愛做過最瘋狂的事,王力宏認為是結婚生子,主持人問:「李靚蕾跟你在一起有沒有安全感?」王力宏說:「我覺得安全感不是你給了對方就有,同樣一個東西你給了,但是人家不覺得有安全感,那也沒用。」再問王力宏愛情重不重要?他認為:「我覺得愛情是會變的,有時候很激烈,有時候又像友情。」

▲王力宏、李靚蕾恩愛畫面不再。(圖/翻攝自王力宏IG)
▲王力宏(左)被李靚蕾爆料劈腿黑歷史。(圖/翻攝自王力宏IG)
不過對照李靚蕾的毀滅性爆料,王力宏根本是劈腿慣犯,26歲的王力宏主動搭訕未成年的李靚蕾,後來兩人熟識,「你當時還在跟前女友交往時,你半夜兩點打給我,問我要不要去你家陪你睡。」李靚蕾在王力宏分手後,和他做了所有情侶會做的事,但是沒有名分,後來才知道,「其實像我這樣的角色,你在很多城市都有這樣的『朋友』。」

然而結婚後王力宏並沒有收斂,李靚蕾發現砲友1傳裸照給王力宏調情,「她還發了關於你的ig,稱呼你『宏宏』又刪除」,砲友2已婚有小孩,「明知違反法規也要飛奔去找她家找她聚會」,砲友3疑似是男性舞者,李靚蕾用「他」代稱:「你的舞蹈老師朋友傳訊給你,說他覺得很傷心,以為你們是在一起的。」

李靚蕾指出心碎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發現了王力宏的召妓花名冊,「後來我發現你記錄了各種你召妓對象的特徵,其中包含了幾位長得像我們身邊的工作人員,我情何以堪?」最傻眼的是,王力宏的離婚理由是「如果遇見喜歡的女生,不想她受委屈被人家說是小三,所以堅決要離婚。」讓她徹底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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