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提無效之訴!併安泰銀再遭質疑 國票金5點回應

▲針對市場派大股東耐斯集團質疑併購安泰銀違法,且可能有「假撤資、真入主」,國票金控今(21)日5點回應說明(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針對市場派大股東耐斯集團質疑併購安泰銀違法,且可能有「假撤資、真入主」,國票金控今(21)日5點回應說明(圖/資料照,記者顏真真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國票金控併購安泰銀行爭議持續,市場派大股東耐斯集團今(21)日再提出質疑,安泰銀大股東有「假撤資、真入主」疑慮,呼籲金管會嚴審產金分離議題,也已有小股東向商業法院提出董事會無效之訴。對此,國票金發出5點回應,對於股東提訴事宜,公司尊重少數股東行使權利,目前尚無所悉,如獲法院通知將依法揭露及公告,並強調此案後續將依照法令,辦理相關程序,並且將完全遵循主管機關的審酌與判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票金表示,為辦理本併購案,公司聘任多家外部法律及財務顧問,如理律、安永財顧、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法國巴黎銀行及凱基證券,均為國際知名法律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金融機構,並於內部會議就法令遵循,確認每一程序的合法性,評估交易條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並請外部顧問出席董事會報告,且於董事會後依法向公眾充份揭露本公司董事會討論情形,恪盡忠實與善良管理的注意義務。

關於獨立董事對於併購價格表示不同意見,國票金強調,公司敬表尊重,若有引述斷章取義部分,並非事實,不予評論。至於這次股份轉換以部份現金,部份特別股為對價,是為避免以普通股換股而直接影響現有國票金的股權結構而設計。安泰銀為上市公司,在股份轉換後安泰銀下市,而其原股東包括隆力集團、日本歐力士公司等主要股東及大眾股東,所取得之特別股將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得於次級公開市場售出或於1年後視市場情況轉換為普通股,依法必須在公開市場賣出處分。

國票金還說,公司在董事會決議前,已依法通知董事如有涉及利害關係人持股等有關事宜,應向公司揭露說明並且迴避。另已依董事會指示,辦理負責人等持股查核,公司及子公司負責人均回報,其本人無標的公司持股。

國票金認為此股份轉換案的契約相對人為安泰銀行,並非為不特定股東,非屬金控法45條授信以外的利害關係人的交易樣態,已由法律顧問及法遵部門出具意見,分別於股東會及董事會充分說明,另學者亦有相關評論分析見諸媒體,此案的決議程序均依相關法規辦理。

最後,國票金強調,公司長期發展策略,完整金融版圖,補足金流平台,平衡業務發展,追求公司的永續經營發展的目標,並維護多數股東期待與權益,此併購案後續將依照法令,辦理相關程序,並且將完全遵循主管機關的審酌與判斷。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