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5年生3胎聘菲傭顧孩 家庭幫傭申請資格一次看

▲家庭幫傭一般來說工作內容為家務整理、幼兒看顧、老人陪伴。(示意圖/shutterstock)
▲家庭幫傭一般來說工作內容為家務整理、幼兒看顧、老人陪伴。(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王力宏與李靚蕾婚變新聞引發各界關注,就連兩人聘請的菲籍幫傭也成為離婚談判項目之一,引發話題討論。不少人好奇家庭幫傭和家庭看護工的區別是什麼?聘雇時申請條件有何限制?以下帶你一次了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家庭幫傭一般來說工作內容為家務整理、幼兒看顧、老人陪伴,包括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內容則以照料病患、失能者為主,申請者通常需到指定醫院完成醫療評估,再提出申請。

家庭幫傭聘雇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其一: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或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如果家中有小孩也有老人,則可以使用傳統的16點專案,根據小孩和長輩的年齡和人數計點,滿16點即符合聘雇資格,點數計算方式如下表。

▲依照小孩和長輩的年齡、人數計點,滿16點即符合家庭幫傭聘雇資格。(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依照小孩和長輩的年齡、人數計點,滿16點即符合家庭幫傭聘雇資格。(圖/翻攝自勞動部網站)
需注意的是,列入計算之人與雇主的親屬關係需是:雇主的直系尊血親、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子女,其中一種關係;且須與雇主戶籍相同,否則不予列計。此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者,其人員或點數也不予列計。

原本政府過去僅開放16點專案申請方式,但為減輕多孩家庭負擔、鼓勵生育,於2020年初進行資格放寬。除了本國人外,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達到一定經濟資格也可以申請家庭幫傭。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工同屬社福類移工,目前不受《勞基法》保障,基本薪資17000元起跳,雇主需另外負擔就業安定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