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擬列管海蟾蜍 飼養須登記、不得任意繁殖

▲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繁殖力強,還可能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農委會預告將進行列管。(圖/東華大學副教授楊懿如提供,何俊霖攝)
▲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繁殖力強,還可能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農委會預告將進行列管。(圖/東華大學副教授楊懿如提供,何俊霖攝)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世界百大入侵種海蟾蜍繁殖力強,還可能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農委會預告將列管,未來若想飼養不僅需登記,未經同意也不得繁殖與販售,希望藉此有效控制海蟾蜍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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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林務局說明,海蟾蜍原產於美洲,具有壽命長、適應力與繁殖力強等特點,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造成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且已在澳洲、菲律賓與日本等地造成生態危害問題,名列世界百大入侵種,為避免威脅生態與人畜安全,故擬增列。

林務局進一步表示,海蟾蜍入侵環境的途徑主要為「棄養」,過去台灣曾零星發現被棄養個體,110年11月接獲多起民眾於草屯地區野外發現海蟾蜍通報,已移除426隻成體。

行政院農委會自12月23日預告訂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草案,增列海蟾蜍公告為有害生態環境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該草案將進行為期60天之預告,林務局將彙整各界意見,整體評估修正後,即依行政程序辦理公告。       

林務局表示,為自源頭管理,防止海蟾蜍進入生態環境,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規定,增列公告海蟾蜍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公告後,持有者須向所在地各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備查,且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繁殖及販售,藉由登記及後續查核數量,將可有效杜絕民眾任意棄養及繁殖等情況。

林務局也鼓勵業者或不想再飼養的持有者,主動將所持有海蟾蜍交由主管機關處理,並將持續偕同相關單位及團體捕捉入侵野外的個體,期能有效控制海蟾蜍族群。

林務局強調,經正式公告後,海蟾蜍飼主應依規定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如未於期限內登記,或於登記後規避查核,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條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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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