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請選民吃喝!立委伍麗華2樁腳涉賄選 二審獲5年緩刑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的2位樁腳,因選前自掏腰包請選民吃飯,涉嫌違反選罷法,二審獲判5年緩刑。(圖/記者黃宣尹攝,2021.11.11)
▲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的2位樁腳,因選前自掏腰包請選民吃飯,涉嫌違反選罷法,二審獲判5年緩刑。(圖/記者黃宣尹攝,2021.11.11)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民進黨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的2名樁腳,烏來後援會正副會長游傳輝、陳文明,在2019年底選前造勢活動後,臨時掏腰包,花2700元請選民吃飯替她拉票,涉嫌違反《選罷法》遭起訴。一審依交付不正利益罪,各判3年2月,二審考量2人坦承犯行,減刑後,各判2年及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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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游、陳於2019年12月28日,在新北市烏來區環山部落、忠治部落,與多位原住民搭乘遊覽車,至桃園大溪原住民文化館舉辦的「2020總統暨原住民族立委聯合造勢活動」。去程途中,因陳姓民眾提議結束後晚上去喝一杯,為求伍麗華順利當選,陳文明順勢表示「晚上回來呀,便當不要吃了啦,就是說我們今天就直接交到鳥來伯那邊,辦一桌喔」、「好不好會長?」游傳輝回「可以」。

造勢活動結束後,眾人即至新北市烏來區之鳥來伯餐廳用餐,游、陳出資1桌,連同酒水價格共2700元,過程中拜託眾人投票支持伍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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