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子虐死領養浪貓  一審遭判拘50天、23萬罰金

▲北市趙姓男子虐死領養浪貓 ,士林地方法院今(29)日一審判拘50天、23萬罰金。(圖/NOWnews資料照)
▲北市趙姓男子虐死領養浪貓 ,士林地方法院今(29)日一審判拘50天、23萬罰金。(圖/NOWnews資料照)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居住在內湖區的趙姓男子,日前向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後,竟多次以鈍器攻擊其腹部導致花生傷重而亡,並通知協會要將他遺體火化,協會在安排解剖確認死因後,發現花生受虐;士林地方法院今(29)日依動物保護法判趙男拘役50天,併科罰金23萬元。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全案源於趙姓男子在2019年5月時,向台北市支持流浪貓絕育計畫協會領養流浪貓「花生」及「巧克力」,但10月時卻通知協會花生死亡,並準備將遺體送交寵物殯葬業者火化。

協會領回遺體後,交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安排解剖確定死因,卻因而發現「花生」是因多發性鈍力傷致多發器官與組織頓創出血、壞死,終因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而死亡,意即受虐而死,協會因此提告。

士林法院今日宣告判決,指出趙姓男子涉犯動物保護法的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並審酌趙男輕蔑動物生命,犯後未能坦認犯行,也未與協會成立民事和解,判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3萬元,可上訴。(編輯:林莞茜)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