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運裁判費一天500元 議員:壓榨裁判

▲議員江肇國接獲陳情,桌球裁判費用不計場次、每日僅有500元;嚴重低於市場行情(圖/江肇國提供2021.12.29)
▲議員江肇國接獲陳情,桌球裁判費用不計場次、每日僅有500元;嚴重低於市場行情(圖/江肇國提供2021.12.29)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桌球競賽27日開打、今(29)結束競賽。民進黨市議員江肇國接獲陳情,桌球裁判費用不計場次、每日僅有500元;單日賽程最長達7小時而言,換算時薪不到70元,嚴重低於市場行情,恐怕有壓榨專業裁判的情況,而台中市教育局卻以經費不足為由卸責,消極的態度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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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肇國接獲陳情指出,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各項運動賽事基準,以及中市運動局補助運動項目經費編列基準,皆是持有A級裁判證每日可支領1500元、B1200元、C1000元,或直轄市等級競賽每日1000元,或以執法場次計算單場400元;但是中市教育局主辦的市中運無論裁判級別、賽事等級,一律每日500元,明顯低於行情,壓榨專業裁判,且經查發現這誇張的情況已行之有年。


江肇國表示,臺中市各項運動在全國排名中成績相對亮眼,經過努力爭取後,市府提高選手的培訓金費用,目標是創造更友善的運動環境,但肩負從校園培育運動人才責任的教育局,主辦市中運卻以100萬元經費不足為由,壓榨專業裁判的費用,態度消極且毫無思索改善。


江肇國要求,教育局應立即檢討改進,切勿漠視運動裁判的專業能力。


中市府教育局表示,台中市中等學校運動會多會遴請台中市學校教職員工擔任裁判,並給予公假及課務排代,依據「各機關()學校辦理各項運動競賽裁判費支給標準數額表」備註二規定,主辦機關學校員工擔任裁判者,裁判費應減半支給,其它非屬學校人員,教育局將積極研議逐年提高裁判費,以利比賽活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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