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核能、天然氣列為綠能!歐盟內部戰翻

▲歐盟近日正在研擬是否將天然氣和核電列為綠色能源,會員國意見分歧。圖為德國於2021年底關閉的其中一座核電廠。(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歐盟近日正在研擬是否將天然氣和核電列為綠色能源,會員國意見分歧。圖為德國於2021年底關閉的其中一座核電廠。(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蔡姍伶/綜合報導

歐洲聯盟計畫於本月決定,是否將天然氣和核能發電項目,納入歐盟《永續金融分類法》(sustainable financetaxonomy),歸類為「綠色投資」。此舉引發極大爭議,德國、奧地利、盧森堡等國紛紛表示,將核電列入「綠色能源」,絕對是一大錯誤;然而,部分會員國則辯稱,核能及天然氣,對逐步淘汰排放二氧化碳的燃煤發電「至關重要」,應該列為過渡性能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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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路透社》等外媒報導,歐盟執委會有意提出一項草案,內容提到核電廠相關投資案,只要具備安全處置放射性廢料的計畫、資金和場所,避免對環境和水資源造成傷害,並於2045年前取得建造許可證,即可標記為「綠色」投資標的;至於天然氣,碳排放量限制則應設定為遠遠低於燃煤電廠的碳排放量。若能達到指定條件,這2種能源也可為歐盟經濟的去碳化有所貢獻。

德國週日表示,不反對歐盟將天然氣列入綠色投資標的,聲稱這是逐步淘汰核能和燃煤發電的前提下,重要的替代能源。然而,德國並不贊同對核能也採取相同的歸類,身為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後,就決定加快退出核電的國家,德國剛在2021年年末又關閉了3個核電站,與德國採相同立場的,還有奧地利和盧森堡。

只不過,歐盟另一重要成員-法國,則力主將核能納入綠色能源,因核能是其主要能源之一;其他仍高度依賴化石燃料發電的東歐和南歐國家,也主張應讓天然氣至少作為1種過渡性能源,儘管過程會產生不少的溫室氣體排放。

這項草案將呈交歐盟會員國和專家小組審核,在1月正式公布前,內容仍可能變動。草案公布後,若獲得多數會員國和歐洲議會批准,將在2023年正式生效,屆時不排除吸引到數十億歐元的私人融資,幫助綠能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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