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Mercy〉爆紅的Duffy遭囚禁、強暴/別再要求受傷的人「趕快走出來」

▲Duffy訴說自己遭到強姦。(圖/取自CNN)
▲Duffy訴說自己遭到強姦。(圖/取自CNN)

姊妹淘

35歲英國流行女歌手Duffy,2008年演唱〈Mercy〉一曲爆紅,被美譽為爵士名伶艾美懷絲的接班人。2011年,Dufffy突然宣布引退,至此從歌壇消失。直到最近,她才在IG上透露,自己這些年遭到他人綁架,甚至被強姦與下藥,震驚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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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我為什麼不出面訴說經歷?為什麼不唱出來?因為我沒有勇氣讓世界看到我的悲傷。」

Duffy表示過去10年遭到囚禁,內心充滿黑暗與憂傷,但她從不放棄渴望陽光。直到去年夏天,有記者聯絡到她,由於對方態度友善,Duffy決定相信記者,把這幾年被強暴的遭遇公諸於世。

「我的受訪內容將在之後陸續公開,希望大家能尊重與支持我,要把這些事情說出來,對我跟家人都是很艱難的決定。」文末,Duffy也乞求眾人不要為難她的親人。

▲Duffy訴說自己遭到強姦。(圖/取自Duffy IG)
▲Duffy訴說自己遭到強姦。(圖/取自Duffy IG)
看完這篇新聞,筆者不免陷入沈思。

之前臉書不斷流傳一則貼文,內容主要是呼籲大家:不要再對憂鬱症患者們說「你不要再鑽牛角尖了」「你就勇敢走出來」…等等貌似鼓勵的言語,這對他們不但沒幫助,甚至還會造成壓力,讓他們更加懷疑自己是不是夠好?不夠勇敢?

當朋友遇到創傷的時候,我們都會站在「自以為有同理心」的立場,希望對方能勇敢說出他們的挫折,興許自己能夠幫忙解決。

但我們都忽略了:為什麼這個情緒會被稱作是「創傷」?創傷的本質是什麼?

創傷,就是在於它的發生,足以能將一個人的靈魂與生活撞得四分五裂。

當你就是碰上一個讓你感受到「被擊碎」的狀態,你怎麼可能奢望自己趕快好起來?況且,如果能夠馬上好起來,那就不應該被稱作是創傷了,充其量只是跌跤。

心理諮商師蘇絢慧在她的部落格有提到一個概念,我們社會經常會不自覺在那些受挫的人們身上,加諸一套既定的「療傷SOP

舉例來說,我們很容易去評斷他人大概得在多久時間內,就必須走出傷痛,假設超過一年、兩年、三年都走不出來,那他可能就是「不正常」的。

每個人的生長環境不同,遇到創痛的處理方式、消化能力也不同。我們不能要求別人非得在限定時間內「走出來」,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陪伴與聆聽,以及尊重別人目前「就是不想說」或是「一直在鬼打牆」的狀態。

遭到下藥、囚禁、強暴,Duffy花了整整10年才願意將親身經歷寫出來,她坦言目前心情已經陽光普照(原文:the sun does now shine.)。但之後,隨著專訪陸續披露,Duffy勢必要面對一連串的輿論。

面對那群勇敢訴說傷痛的名人,由衷希望外界能少一點批判,多一些真正的理解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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