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解除隔離條件修正 張上淳:符合3條件可解除

▲指揮中心說明確診者解除隔離的條件修正。(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確診者解除隔離的條件修正。(圖/指揮中心)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今(12)日在記者會上說明,COVID-19確診個案解除隔離的條件修正,符合3條件能夠解隔離,包括無COVID-19相關症狀,N抗體陽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為陰性或Ct值大於30,且第1套採檢時間為確診後2日內完成,第2套採檢時間與第1套間隔至少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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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上淳說明,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且無住院需求的個案,解除隔離治療的條件進行修正,原有的3條件包括,退燒至少一天,距發病日已達10天,間隔24小時之呼吸道檢體連續兩次陰性或Ct值大於30。

而新增3條件為無COVID-19相關症狀,或有症狀但為其他病因所致;N抗體陽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為陰性或Ct值大於30,且第1套採檢時間為確診後2日內完成,第2套採檢時間與第1套間隔至少24小時。

張上淳解釋,由於現在流行的病毒株Omicron特性和過去的Delta病毒株不同,也曾考慮針對不同病毒株設定不同解隔離條件,但最後決定所有確診者根據兩組3條件的其中一組,只要符合條件,解隔離回到社區應該都很安全。羅一鈞也補充解釋,這樣可以讓確診者較快離開,不再硬性規定距發病日一定要10天。(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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