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國對付性騷擾犯有新招 媒體公布大名讓他難堪

▲被判犯下性騷擾罪的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男子,大名登上了報紙,這顯然是在規範這個禁忌話題的新法頒行後,依法採取的首次這種作法。(示意圖/翻攝自 NOWnews 資料庫 )
▲被判犯下性騷擾罪的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男子,大名登上了報紙,這顯然是在規範這個禁忌話題的新法頒行後,依法採取的首次這種作法。(示意圖/翻攝自 NOWnews 資料庫 )

中央社

(中央社沙烏地阿拉伯利雅德12日綜合外電報導)被判犯下性騷擾罪的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男子,大名登上了報紙,這顯然是在規範這個禁忌話題的新法頒行後,依法採取的首次這種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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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報導,伊斯蘭教聖城麥地那(Medina)一座法院下令,公布這名男子阿拉維(Yasser Muslim Al-Arawi)的名字。他在被判8個月徒刑和5000里亞爾(Riyal,約新台幣3萬7000元)罰款後,大名登上了民營報刊「烏加茲日報」(Okaz)。

沙國直到2018年才開始懲處性騷擾,當年這個民風保守的伊斯蘭教王國展開了廣泛改革,包括允許婦女開車上路等。

烏加茲日報與國營電視新聞頻道Al-Ekhbariya報導,先前修法明定,法院可裁定某一判決結果見諸報章,而阿拉維正是適用這項規定的首例。

烏加茲日報報導,阿拉維因對被害人「從背後上下其手、言詞侵犯並加以騷擾」,而被判有罪。

由於課以罰金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包括沙國在內的波斯灣富裕國家有時會在其他案件中使用公布名字以使之難堪的作法,來懲罰犯罪人。(譯者:曹宇帆/核稿:張佑之)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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