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修法禁止加味電子煙 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通過,將電子煙納管,並禁止使用加味煙。(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通過,將電子煙納管,並禁止使用加味煙。(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政院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除了將吸菸、購菸的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同時也將電子煙納管,並禁止使用加味煙,擴大室內禁菸空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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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說明,只是加熱菸草的電子煙納管不禁止,但使用煙油的加味電子煙則是完全禁止,相關修法細節,將於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

「菸害防制法」修法引發各界關注,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曾承諾,努力在2021年底將相關草案送審,近日民團也不斷要求政院兌現承諾。行政院會於今日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後,將送立法院審議。(編輯:蘇龍麒)1110113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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