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眉蓁論文涉抄襲遭起訴影響提名?市黨部:送考紀會研議

▲高雄市長補選選舉期間,受國民黨徵召參選的李眉蓁爆出論文抄襲風波。(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照)
▲高雄市長補選選舉期間,受國民黨徵召參選的李眉蓁爆出論文抄襲風波。(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照)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李眉蓁在2020年高雄市長補選期間被踢爆,她在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的碩士論文「台灣對中國大陸之貿易分析」,涉嫌抄襲雷政儒的論文「兩岸經貿互動與台商投資之演變分析」,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李眉蓁依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提起公訴,是否影響到今年底的議員選舉提名,對此高雄市黨部表示將再送請高雄市考紀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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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補選選舉期間,受國民黨徵召參選的李眉蓁爆出論文抄襲風波,也影響到她的選情,中山大學校長鄭英耀為此更在7月26日發出一份給全校師生的公開信,坦承該事件對學校聲譽造成傷害,中山大學教務處於10月13日公告撤銷社會科學院大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97年6月畢業生李眉蓁之社會科學碩士學位,並註銷其碩士學位證書,雷政儒也提起告訴。

橋頭地檢署認為,李眉蓁基於重製、改作之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權之犯意,於97年7月前某日起,未經雷政儒之同意或授權,將雷政儒論文內容以逐字逐句重製之方法,及選擇資料予以編排後加以改寫、利用之編輯、改作等方法,撰 寫成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台灣對中國大陸之貿易分析」碩士論文,以此方式侵害雷政儒之著作財產權。

橋檢指出,全案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2條擅自以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等罪嫌,其以撰寫論文之一行為,觸犯前 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情節較重之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處斷。

對於論文被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李眉蓁僅低調表示尊重司法,其他交給律師處理,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則表示,將先針對遭到起訴的詳細內容作了解,至於是否影響到今年底的高雄市議員選舉提名,市黨部指出,將再送請高雄市考紀會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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