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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審理時,王淑慧辯稱,姪女、外甥女是她的「網軍」,負責蒐集輿情、網路評論,甚至強調「我從黨外時代努力到現在,一直秉持勤政、清廉,我拒絕很多財閥、我需要這樣嗎?所以你們隨便接到一個檢舉信然後就污衊,一些完完全全快樂的孩子(指姪女等人)就被檢察官嚇死了,我不知道他們未來的人生怎樣,因為我覺得這種制度要改,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失敗,這是我的想法。」
法官認為,王淑慧提不出任何具體工作成果,卻按月領取高於其餘公費助理的薪資,工作內容勞逸不均、內舉不避親;被羈押後一度坦承犯行,後又翻供不認罪,而且不反省自己過錯,審酌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判她9年徒刑。
至於4名人頭助理,依貪汙共犯各判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10萬元及接受4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