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官員涉弊案 建設處代理處長、農務科長羈押禁見獲准

▲宜縣官員涉貪污,建設處代理處長、農務科長羈押禁見獲准。圖為宜蘭縣長林姿妙。(圖/NOWnews資料照,康子仁攝)  
▲宜縣官員涉貪污,建設處代理處長、農務科長羈押禁見獲准。圖為宜蘭縣長林姿妙。(圖/NOWnews資料照,康子仁攝)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政府傳出有2官員涉嫌貪污,宜蘭地檢署13日展開搜索,約談縣長林姿妙等20多名涉案人與證人。今(14)日清晨4時47分,林姿妙被送至地檢署複訊列被告請回,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和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犯圖利罪嫌重大,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稍早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羈押禁見。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方認為,林姿妙、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人所辯各節仍有進一步查證必要,訊後先行請回;交通處長黃志良、秘書處長曾成陽、前國大代表林束梅、吳秋齡及其夫魏炎輝(前縣議員)等人複訊完畢先後請回。另羅東鎮公所行政室主任趙竑勳(前經建課長)、課員黃耀智涉犯圖利罪,各具保10萬元;前宜蘭縣議員劉石純、陳正勳、林姓被告涉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各具保10萬元;地震處長楊崇銘涉犯詐欺取財罪,5萬元交保。

據了解,檢廉掌握,羅東土地開發疑有弊案,涉及層面廣泛,疑與四局處有相關,包括人事聘用、教師徵選、土地與重劃等,因此檢廉13日兵分30多路,大動作搜索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宜蘭縣長林姿妙官邸等地,並將林姿妙等約30位相關嫌疑人及證人帶回台北的廉政署偵訊。(編輯:林莞茜)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