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大動作搜索!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 列被告無保請回

▲宜縣長林姿妙涉貪,列被告無保請回。(圖/民眾提供,2022.1.14)
▲宜縣長林姿妙涉貪,列被告無保請回。(圖/民眾提供,2022.1.14)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宜蘭縣長林姿妙、羅東鎮長吳秋齡共10人,因涉及貪汙、洗錢,被檢方列為被告。檢方復訊後,林姿妙、吳秋齡無保請回,但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因涉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之虞,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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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檢方表示,此次偵辦2019年宜蘭縣政府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以及2019年羅東鎮公所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因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所以數案一併進行調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

檢方於本月13日,率廉政署赴林姿妙官邸搜索,同時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14日凌晨,林姿妙被移送宜蘭地檢署複訊,上午無保請回;羅東鎮長吳秋齡也無保請回;縣府地政處長楊崇明,因涉詐欺取財罪以5萬元交保。

另外,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因涉貪汙各10萬元交保;宜蘭縣前議員劉石純,涉及偽造文書10萬元交保;宜蘭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勳、土方業者林錫欽,均涉嫌偽造文書,各以10萬元交保。全案目前持續偵辦中。(編輯:林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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