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奏效?中國政策上路滿週年 夫妻分手率砍半

▲中國實施離婚冷靜期新制後,減少100萬對離婚夫妻。(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國實施離婚冷靜期新制後,減少100萬對離婚夫妻。(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徐筱晴/綜合報導

中國自2021年1月起開始,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為期30天的「離婚冷靜期」,目前已經實行超過一年,民政單位統計發現,離婚率有下降的趨勢,截至去年9月底為止,比起前年同期減少了100萬對離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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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南華早報》報導,中國重慶市民政單位先前表示,去年超過5萬對已經分居的夫妻,在冷靜期當中決定不離婚,真正離婚的夫妻數目與前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4%。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去年也僅有1萬6000對夫妻離婚,比前一年下降33%,迎來了十年內最少離婚人數。在貴州貴陽市,地方政府也發現,大約四分之一的離婚夫婦最終會在「冷靜期」的期間「冷靜」下來。

民政單位統計數據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前,全國離婚人數超過158萬對,比起2020年同期減少了100萬對夫妻。

中國自2021年1月1日起引進歐美行之有年的離婚前「冷靜期」規定,自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項制度的原意,是希望在離婚率越來越高的中國,減少「衝動型」離婚;至於家暴等理由可採用訴訟離婚,不適用冷靜期。

這項制度推出之後引發許多批評,不少人覺得該制度是干涉婚姻自由,並認為可能導致無論哪種形式的離婚都更加困難,而未必是讓當事人更加審慎。

一名剛與丈夫離婚的上海女性民眾表示,她很後悔沒有早點離婚,因為在規定出台之前,她的婚姻早就破滅,「離婚真的非常難,所以我建議那些沒有結婚的人要更加謹慎」。

《南華早報》報導指出,雖然自實施「冷靜期」制度後,離婚人數有減少的情況,但目前仍不確定是透過技術性的延滯離婚程序所致,或是冷靜期真的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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