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然而,韓國至今並沒有規範代駕業者的相關法規或是定型化契約,導致消費糾紛,包含計算費率不明與損害賠償等難解問題,目前僅依靠代駕業者的保險支應。根據交通部運研所107年出版的「韓國酒後代為駕駛座談會報告」,韓國代駕的工作環境惡劣,消費者欠缺保護,業者更是削價競爭。
由於代客駕駛涉及市場經濟管制、勞工薪資、消費者權益及政府管理強度等層面,推動代客駕駛管理時應該共同考量,該報告指出,未來我國對代駕服務涉及酒醉消費者安全及隱私等問題,需要相關法規配套,才能發展出適合國內的代駕服務制度。
而日本更在20年前就通過「代客開車業」法,規範內容包含經營機構必須經縣公安委員會的認證、符合道路交通法中幫客戶開車的許可分類、外裝顯示必須通過國土交通省規定等。 營運型態主要為顧客向代駕公司提出叫車,公司派遣2人開著公司車輛到顧客停車處,其中 1 人將顧客的車輛開走並接顧客上車,開往顧客指定的地方,另 1 人則開著公司車輛尾隨於後,當完成任務後,2 人再開著公司車輛返回公司。
而中國的代駕模式大致上與韓國類似,駕駛、消費者使用APP接單,司機自備電動滑板車行動,較為不同的是,中國商務部有推出《代駕經營服務規範》明文規範業者,而交通運輸部也正朝代駕立法努力。
而我國代駕產業自2016年才開始發展,中央態度為何?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趙晉瑋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說明,交通部在109年中有公告定型化契約,以維護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現在全台大部分縣市也都有業者提供酒後代客駕車。
不過趙晉瑋指出,由於現在代客駕車服務主要是由計程車業者承攬,為縣市政府管轄範圍,會持續督促地方交通局,協調計程車與代駕業者、飲酒店業加強提供酒後代駕的媒合、宣導。
財政部日前邀請交通部、地方政府、酒類公(協)會及部分酒類業者,研商推廣酒後代駕政策,未來將朝4大方向推動推動,除了請交通部督導地方交通主管機關建置酒後代駕機制時,納入設置全國通用專線,財政部也將儘速公告增訂酒後代駕相關警語,請酒類業者規劃酒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時優先標示。
而酒類公(協)會轉知會員,針對飲酒場所加強推廣提供酒後代駕服務,亦會請地方政府加強輔導飲酒場所的業者與計程車隊及代駕業者合作提供代駕服務,另請地方菸酒主管機關於辦理轄區酒類業者抽檢及全國性定期或不定期專案查核時,加強宣導提供酒後代駕服務,及酒容器標示及廣告促銷代駕警語。
酒駕事故再次觸動民眾的敏感神經,而不管是酒駕或是代駕,中央除了提升罰則,加強法辦,也只能宣導再宣導,隨著社會對於酒駕0容忍的情緒持續升溫,除了積極嚴逞,要實質降低酒駕人數與件數,群眾的共同約束力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