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ATM也要符合洗錢防制 金管會:未落實最重罰千萬

▲針對國內街頭也出現比特幣ATM,金管會展開抽訪,並要求業者必須提出「法遵聲明」,若沒做到,將依洗錢防制法最重罰千萬元。 (圖/Pixabay)
▲針對國內街頭也出現比特幣ATM,金管會展開抽訪,並要求業者必須提出「法遵聲明」,若沒做到,將依洗錢防制法最重罰千萬元。 (圖/Pixabay)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隨著虛擬貨幣投資熱,國內街頭也出現比特幣ATM,引發立委關注是否成為洗錢詐騙工具,金管會也針對24台比特幣ATM進行抽訪,各類機台和型態不一,但的確有機台涉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所規定的5種態樣,因此,業者必須向提出「法遵聲明」,若沒做到,將依《洗錢防制法》最重可開罰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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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在去(2021)年5月25日擬定《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草案,並於6月22日完成法規預告,要求5大類虛擬通貨業者,自2021年7月1日起就必須納入洗錢防制法管理。有關「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VASP)的5大經營型態,包括虛擬通貨於新台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虛擬通貨間之交換;進行虛擬通貨之移轉;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之相關金融服務。

至於這5大類業者必須符合洗錢防制的監理規定,包括應建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進行確認客戶身分、交易紀錄保存、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申報及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申報等事項。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指出,經過抽訪調查24台比特幣ATM中,有1台是由已表態願意遵循洗錢防制規範的業者所設置,但有些機台涉及到《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中的5種態樣,依規定必須進行法遵聲明。

童政彰進一步說明,這些比特幣ATM經營型態不一,金管會會跟設置比特幣ATM機台的業者進一步聯繫,提出相關輔導,要求業者遵守相關辦法,如果是實質交易功能的比特幣ATM,須了解身分認證KYC能否到位,若涉及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業者就應該向金管會提出洗錢防制與法遵聲明。

不過,他也強調,金管會也會進行輔導,並請其限期改善,若沒做到,就會依照洗錢防制法相關規範,處以新台幣50萬元到10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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