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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檢方相驗結果,認為男童頸部有勒痕,研判是勒頸窒息而死後,再被置於古井底棄屍。但當時一直沒人認屍,男童只能以無名屍處理,警方苦無其他線索,全案遂成了懸案。
而新竹地檢署重啟調查後,發現2010年3月,曾有男子前往埔頂派出所報案,供稱自己哥哥於酒後吐露,將兒子殺死棄置於古井。不過當時報案者的哥哥人在中國大陸,警方無法聯絡到人,於是報案紀錄就淹沒於卷宗之中,直到10年後才又引起檢方注意。
去年報案者哥哥返回台灣,警方約談到案說明,事隔多年後終於突破心防,男子坦承因為自己兒子智能不足,當時夫妻倆都在外工作,於是便將兒子用鍊子鍊在家中,不料回家時發現兒子已窒息身亡,遂將兒子綁上啞鈴後丟進井底棄屍。
檢方表示,根據男子供詞已涉及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但因為皆已超過追訴期限,故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高懸32年的古井童屍案終於宣告偵結。(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