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滿了!太魯閣號李義祥60萬交保配電子監控 可返家過年

▲邊坡包商李義祥今以60萬元交保、移工華文好責付辯護人。圖為阿好在鐵軌旁向列車揮手警告。(圖/NOWnews資料照,運安會提供)
▲邊坡包商李義祥今以60萬元交保、移工華文好責付辯護人。圖為阿好在鐵軌旁向列車揮手警告。(圖/NOWnews資料照,運安會提供)

記者潘千詩/綜合報導

台鐵408次太魯閣死傷事故,涉嫌肇事的工地主任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因羈押已滿9個月期限,檢方聲請將2人具保、限制出境出海,同時施以電子監控。花蓮地院今(21)日下午裁定,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華文好責付辯護人,2人均境管與限制住居,並接受適當科技監控設備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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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邊坡維護得標商東新營造「轉包」的小包商李義祥,去(2021)年清明連假台鐵禁止施工期間,涉於4月2日上午違規將大貨車開進工地內,因該輛大貨車有故障、熄火卡住邊坡處,李義祥叫華文好將挖掘機開進工地,嘗試將大貨車拖離,未料卻導致大貨車滾落軌道,1分鐘後,408次太魯閣號在和仁隧道往清水隧道中間,撞上大貨車出軌,釀49死、逾200傷。

檢方火速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李義祥、華文好,並求處最重刑,全案移審法院後,花蓮地院審酌,2人涉犯過失致死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均有逃亡風險,去年4月21日裁定羈押,7月21日、9月21日各延長羈押2個月。

10月22日花蓮地院裁定交保,25日李義祥交保返家,檢方26日抗告,花蓮高分院28日撤銷交保裁定,29日地院重開庭,最後裁定繼續羈押。依據《刑事訴訟法》,該項罪名首次羈押3個月,後可聲請3次延押各2個月,總計羈押9個月。自11月底裁定羈押至今期滿,花蓮地院開羈押庭後,裁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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