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奕華進一步指出,國產法第53條明文規定,超過500坪國有土地禁售。但住都中心卻透過公辦都更、化整為零的方式,巧妙規避500坪國有土地禁售規定。尤其,台北市有13處國防部土地,其中6處不做社宅,4塊位於大安區、2塊位於中山區,全是素地、空地,在辦理都市更新事宜上,完全沒有整合的難度。跟國人認知上,政府所進行的公辦都更,應該是房屋殘破不堪或有公安疑慮,如高雄城中城、台北信維市場等老舊又難以整合建物,有極大落差。林奕華強調絕不能忍受住都中心把台北市精華區土地,都規劃為住宅政策之提款機、金雞母。
林奕華批,評住都中心不積極協助國人解決危老都市更新,卻大炒國有素地以充裕基金,實在令人無法認同,也得不到社會支持。所幸朝野各黨團最後達成不容炒房共識,做成住都中心所有以興辦社宅名義價購之國有土地,除興辦社會住宅外,不得轉做它用。林奕華也強調,所謂的居住正義,絕對不是犧牲特定人士的正義,全台灣每一個地區的國人都應享有同等的居住正義,沒有一個鄉鎮市區的土地,該成為政府居住正義下的提款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