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二條規定,旅客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應於旅行社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一、旅遊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二、旅前第31至40日內解除,賠償費用10%;三、旅前第21至30日間解除,賠償20%;四、旅前第2至20日內解除,賠償30%;五、旅遊開始前1日解除,賠償旅費50%;六、旅客於開始日、開始後或未通知不參加,賠償旅費100%。依照目前春節假期的狀況,此刻如果取消預訂好的旅遊行程,業者可依規定吸收30%的金額。
另外,宜蘭民宿業者透露,因為疫情一直有民眾在退訂,只好找之前想訂沒訂到的民眾,想辦法降價銷售,甚至降價幅度超過三成,從一萬五砍價到一萬,希望盡快在過年前想辦法轉售。不過,也有旅遊業界人士透露,目前確實有接到旅客詢問退訂事宜,但因目前仍是在二級警戒期間,依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若是過年出發的行程,需支付團費30%的解約金,加上春節團費本來就比較高,因此不少旅客仍在觀望,還沒有取消或退訂。
至於飯店部分,晶華酒店也透露,目前餐廳退訂率約5%,宴會廳退訂率約10%,但隨即被小型餐宴補回,大型宴會活動則延期舉行,例如尾牙順延成春酒,因此對飯店營收影響不大。目前晶華也給予想退訂大型宴會活動的公司行號多種替代方案,像是改成提供餐盒、延期舉行,或是改為購買飯店餐券,讓公司同仁自行擇期來飯店享用等。至於客房部分,1、2月的營收約減少了13%,取消的客群大多是農曆春節期間的散客,團體旅遊目前仍照原定行程入住,大型公司行號若有疑慮,飯店也提供選擇延期或是直接改成發住宿券,讓員工日後自行安排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