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拼交保無望 新北院裁定林秉樞羈押禁見

▲新北地檢署27日將林秉樞移審新北地院。(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陳志仁攝)
▲新北地檢署27日將林秉樞移審新北地院。(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陳志仁攝)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涉對高嘉瑜家暴的林秉樞前天起訴後,全案今(27)日移審法院,經法官、律師閱卷後,新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晚間裁定,林秉樞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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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院合議庭表示,林男涉犯傷害等罪,僅坦承部分犯行,而卷附證人、書證可查其犯罪嫌疑重大。

合議庭指,證人等前與林男多為男女朋友關係,且掌握證人隱私,極易控制證人,有事實足認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參酌林男身心狀況及證人所述,顯見林男欠缺控制情緒的能力,恐嚇、強制已足見反覆實施之虞。

合議庭認為,林男現時身心狀況不穩定、情緒控制能力薄弱,為避免勾串證人、反覆實施犯行,考量林男造成高嘉瑜身心受創程度非輕,犯案情節非屬輕微,認有羈押禁見的必要。

檢方調查,林秉樞先於去年9月視訊高嘉瑜時,偷錄、截圖高嘉瑜的私密影像與截圖,並於11月起先找女助理在臉書與直播時,恐嚇、威脅要將高嘉瑜睡人夫的事爆料。接著,林秉樞又將高嘉瑜拘禁在板橋馥都飯店,不僅毆打高女、用高女手機發文,還拍下高女的逼供片並寫下脅迫書;林母告別式時,林秉樞也對高嘉瑜施暴,還在鏡週刊即將發布他施暴醜聞前夕打給高嘉瑜恫稱「不要互相毀滅」;另外,林秉樞帳戶內金流,查出是女助理等人幫他P圖。

檢方依妨害秘密、加重誹謗、恐嚇、私行拘禁、傷害、強制、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8項罪名起訴林秉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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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