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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一審認為是女童自己把玩噴槍意外致死,鄺男則未盡照顧者義務,未即時拿走噴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二審則認為高壓噴頭需施力按壓,女童應在氣體尚未灌入口中便會鬆手,無法造成如此大的傷害,推翻一審判決,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鄺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與證據相符,駁回上訴定讞。
在鄺男2月23日發監前,鄺男突到雄檢按鈴控告女童的母親鄧女詐欺,直指在律師協助下比對DNA序列,發現女童並非他親生骨肉,如果不是鄧女欺騙他孩子是他的,他根本不會和女童相處,所有一切都不會發生,才想在入獄前替自己找公道,「明知道小孩的親生父親是誰,卻把小孩推給我」;鄧女則回應,鄺男一直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至於小孩的生父是誰?她自己會去做相關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