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擬3月底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案

▲立法院擬3月底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案。(資料照/記者王敏旭攝)
▲立法院擬3月底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案。(資料照/記者王敏旭攝)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立法院立法院修憲委員於1月22日初審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預計3月底能處理,屆時將請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黨團會出席協商,但主張修憲要有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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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通過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年滿18歲國民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18歲者,依法有被選舉權。外界關心立法院何時處理修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待新會期的總質詢順利進行後,將會先進行朝野協商,並在3月底進到院會進行處理。

國民黨團方面,總召曾銘宗表示,三月底朝野協商國民黨會出席,民黨團舉雙手贊成18歲公民權,但也希望能推動動保入憲、環境權入憲,以及檢討政府體制、總統有權無責等問題討論,都攸關國家未來重大發展,「如果修憲只修民進黨想要的,顯示民進黨就是在打假球,實際上根本無心修憲」。另外,依照憲法修憲條文有規定出席人數,修憲前提是朝野要有共識,才能送出條文、完成修憲,但過去一段時間的修法過程中,民進黨都多數輾壓、霸凌在野黨,他喊話民進黨,接下來一定要符合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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