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廢水罰234萬定讞 盧秀燕:台電該對中市環境負責

▲盧秀燕強調開罰最終目的是督促中火改善污染,確保市民健康。(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2.03.01)
▲盧秀燕強調開罰最終目的是督促中火改善污染,確保市民健康。(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2.03.01)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2019年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7次查獲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開罰234萬餘元,台電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台電敗訴,全案定讞。市長盧秀燕今強調處罰有理,台電在台中擁有全國最大電廠,有義務確保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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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開罰事件塵埃落定,盧秀燕今(1日)受訪時表示,中火有10個機組在運轉,空污排碳量非常高、使用化學藥劑可能產生水污染,環保局接獲居民及漁民反映,多次偵測掌握證據,確定排放廢水造成海域污染、魚貝類死亡及傷害,才予以重罰。台電不認同提起行政救濟,她感謝法院判決定讞,證實市府處罰有理。

盧秀燕說,處罰的最終目的是希望中火改善,台電在台中有全國最大電廠,一定要對台中市環境負責,空污、水污都要警覺,才能確保市民健康。

環保局長陳宏益強調,台中市捍衛環境正義,汙染成本不能由全民或環境承擔。中火燃煤機組污染物從空氣水洗出來轉移到廢水裡,造成環境高汙染,中火管理如同走鋼索,稍一不慎就嚴重超標,燃煤機組應加速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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