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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出,就有網友紛紛歪樓留言,「防止天打雷劈」、「因為不給老婆或女友買零食,就會不安全」、「經果要頭轉通過才能買餅乾」、「地震時可以趕快帶起來」、「阿就搶不到要的餅乾,帶著安全帽開打啦」、「搶最後一包零食的時候用來決鬥用」。
其中就有行家揭密原因,表示「這是給賣場的人補貨要拿梯子爬上去要用的正解」、「工安規定,防物品掉落」、「工安規定登高兩公尺需戴帽,應該是這樣」、「補貨人員有時候會操作升降機就需要戴安全帽」、「職安法規定二公尺以上需配戴安全帽,工作人員在整理高處貨架方便使用」。
據了解,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