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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為保障今年4月份出生之新生兒領券權益,考量今年4月間出生之新生兒,仍有未及辦理出生登記,於國內尚無戶籍,無法領用五倍券之情形。為此修正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4條,規定於今年4月份出生並領有經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等出具出生證明之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具領取振興五倍券資格,得選擇領取紙本五倍券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擇定領取等值有價證券(郵政禮券)者,應於今年5/31前至郵局領取。
以目前一天約有500名新生兒推估,將有1.5萬人受惠。由於醫療院所新生兒出生通報作業時間最長為7天,為確保家屬至郵局能順利領取,經濟部建議民眾先致電「1988 紓困振興專線」,確認新生兒資料已完成通報後,再攜帶出生證明、生母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或健保卡,以及代領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領取。
振興五倍券領取及使用期限皆至今年4/30止,經濟部也提醒至今仍有35萬人尚未領取,民眾還請把握時間,至郵局領取紙本券或綁定數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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