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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以2019年的電影「婚姻故事」為例,他說,電影提到一對夫妻走不下去,原打算好聚好散,但為爭奪兒子監護權,各自找律師互揭瘡疤,最後演變成不歡而散,彼此間留下很大的痛苦,電影中卻完全沒有提到孩子怎麼想,孩子也許是最痛苦的人。
謝靜慧說,推動家事調解的目的是讓溝通成為可能。近年離婚及親子事件平均約占全部家事調解請求項目八成以上,影響子女身心發展最直接的因素,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父母衝突的強度,因此司法院追求的家事調解是以「子女為本位」的家事調解,並以「離婚夫妻,合作父母」為努力方向。
司法院自2019年3月起陸續推動精進法院家事調解業務1.0及2.0計畫,已組成「精進法院家事調解業務諮詢委員會」,建立「法院家事調解空間及設置」、「法院家事調解行政團隊」參考指標,並拍攝「家事調解:讓溝通成為可能」宣導片。未來將優化精進二審法院家事調解效能,並推動調解型律師參與家事調解機制,讓孩子的真正心聲,在大人們的爭執中也能被聽到,共同守護兒童權利公約所揭櫫的「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及「自我健全成長發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