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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木欽上訴案,新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李伯道(懲戒法院院長)、陪席法官吳三龍(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王梅英(最高法院法官)、陪席法官帥嘉寶(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受命法官林瑞斌(最高法院法官)。
鄭小康案新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呂丹玉(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汪怡君(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受命法官蔡惠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參審員丘彥南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參審員黃怡碧(社團法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
羅榮乾案新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呂丹玉(懲戒法院法官)、陪席法官汪怡君(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受命法官蔡惠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長)、參審員王珮玲(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參審員林明鏘(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