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時刻》來賓爆料未查證 NCC開罰東森120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0)決議核處4件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圖/記者許若茵攝,2022.3.9)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0)決議核處4件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圖/記者許若茵攝,2022.3.9)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30)決議核處4件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包含《TVBS新聞台》「上午11點新聞」、「午間12.13新聞」核予警告、《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兩起內容總計開罰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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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說明,《TVBS新聞台》於去(110)年5月30日播出的「午間 12.13 新聞」中,經民眾反映,透過新聞報導宣傳同一家族頻道播出戲劇《火神的眼淚》內容,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0條,節目應與廣告區隔規定,決議予以警告。

NCC也指出《TVBS新聞台》於去年4月13日播出的「上午11點新聞」中,新聞畫面下方不斷出現「母親節特企」、「歡慶週年食尚玩家APP」及「TVBS贏在說話主播營」等插播式字幕內容,已逾越法令規範插播式字幕得使用之情形,決議予以警告。

NCC提到,《東森新聞台》於去年5月19日播出的「關鍵時刻」中,來賓李正皓表示兩位大學教授因去萬華阿公店導致染疫的內容,未落實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核處40萬元;另6月17日播出的內容中,來賓吳子嘉表示,台大醫院以研究計畫為名,由指揮中心專家小組召集人張上淳的妻子胡芳蓉帶領,找來院外人士助權貴施打莫德納疫苗的相關內容,未落實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核處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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