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俊曄同居大S兩個月再飛紐約 居留簽證只缺這文件

▲具俊曄(右)無法提供在韓的「無犯罪證明」。(圖/特派記者林敬原攝)
▲具俊曄(右)無法提供在韓的「無犯罪證明」。(圖/特派記者林敬原攝)

記者陳雅蘭侯家瑜/台北報導

大S(徐熙媛)跟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閃婚,具俊曄為愛3月9日奔台,今(8日)滿一個月前夕,傳出具俊曄無法提供在韓的「無犯罪證明」,所以取得外配停留簽證困難重重,他已請家人代為申請,同時曝光他將於5月飛紐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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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曄喜事不斷,心情好。(圖/djkoo IG)
▲具俊曄5月會先離台飛紐約。(圖/djkoo IG)
具俊曄跟大S已完成結婚登記,可憑結婚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向我國駐外館申請停留簽證,入境後再向戶政事務所完成婚姻登記,再持戶籍謄本等文件和外交部辦理居留簽證。但具俊曄無法提供在韓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因此無法改辦依親居留簽證。

具俊曄現只能申請延期停留,滿180天就得離台,不過他早就表示,只會在台待2個月。大S經紀人對此回應:「當初夫妻兩人以為只要有結婚證明,進來台灣就可以辦理台灣的居留證,沒有留意到要準備無犯罪紀錄證明,現在已經請家人在韓國代為申辦,正在處理中。一切都是規劃好的行程,離境跟無犯罪紀錄證明無關。這一趟具歐爸原本就是計畫來台灣之後,五月直接飛往紐約,在來台灣之前便談妥了五月中旬在紐約的演出工作,所以當初便先申請60天的入台簽證,簽證到期後直接飛往紐約。」

▲大S(左)跟「酷龍」具俊曄結婚。(圖/大S臉書、具俊曄IG)
▲大S(左)跟具俊曄已是夫妻。(圖/大S臉書、具俊曄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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