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4個月被追稅 老董向遠航求償確定獲賠564萬元

▲前遠航負責人林寶漳擔任負責人不到4個月遭追稅,林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判准564萬餘元定讞。(圖/取自遠東航空臉書)
▲前遠航負責人林寶漳擔任負責人不到4個月遭追稅,林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判准564萬餘元定讞。(圖/取自遠東航空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年逾90歲的前飛官林寶漳,14年前曾在遠東航空擔任4個月的掛名董事長,但公司沒將已扣繳的所得稅繳納國庫,導致林寶漳遭國稅局追稅。林寶漳已先討到52萬餘元本息確定,另外的694萬餘元,高院更一審去年11月判准564萬餘元本稅後,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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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寶漳年輕時曾任國軍戰鬥機飛行員30餘年,亦因參與八二三砲戰等、獲頒逾20枚勳獎章,他上校退伍後轉任民間倉儲公司董事長。後來受遠航股東艾吉公司指派擔任航空公司法人代表,再由董事會選任為董事長,任期自2008年1月1日至同年4月27日止。

林寶漳說,他是遠航名義上負責人,實際營運都是總經理負責,但遠航未依法將已先扣取的所得稅繳納國庫,導致2012年間遭國稅局追稅共計逾747萬元,還被扣押資產,在陸續繳納完畢後轉向遠航求償。

更一審認為,林男雖為扣繳義務人,但遠航財會人員本應於扣取後逕繳納國庫但卻未繳付,致林須以自己財產代墊繳納,遠航須償還林男代墊繳納款項564萬多元,遠航不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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