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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調查出,兆良沒有任何醫療設備、技術或廠房,不但沒跟歐盟百年大廠合作,連簽合作備忘錄也是假的,負責人羅栩亮與從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大盤商黃泳學共謀「印股票、換鈔票」,於2013、2014年間銷售未上市股票並放假消息,不法所得2億4993萬餘元。
羅栩亮最終判7年6月定讞,2019年假釋出獄。至於同案被告黃泳學,更二審考量他已與部分投資人和解,賠償102萬餘元,依證交法詐偽罪判處8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