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未上市股票吸金2.2億元 幕後操盤手判8年定讞

▲最高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
▲最高法院。(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醫材廠商兆良科技公司負責人羅栩亮被控販賣未上巿股票吸金,曾被外界形容猶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翻版,羅已判刑定讞並已假釋。不過,負責操盤、販售股票的盤商黃泳學,近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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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良科技曾舉辦盛大簽約記者會,聲稱與宏都拉斯簽署175億元的醫療器材合作備忘錄,結果遭投資人檢舉疑為一間空殼公司。

經檢調查出,兆良沒有任何醫療設備、技術或廠房,不但沒跟歐盟百年大廠合作,連簽合作備忘錄也是假的,負責人羅栩亮與從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大盤商黃泳學共謀「印股票、換鈔票」,於2013、2014年間銷售未上市股票並放假消息,不法所得2億4993萬餘元。

羅栩亮最終判7年6月定讞,2019年假釋出獄。至於同案被告黃泳學,更二審考量他已與部分投資人和解,賠償102萬餘元,依證交法詐偽罪判處8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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