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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輪次模擬法庭中,有5場是邀請特定團體或人士參與外,另50場則由各地方政府隨機抽選轄區居民造初選名冊,再交由地院層層抽選,每場選出「正選」6人,「備選」4人,共10位國民法官。
在地方政府隨機抽選的初名冊,共計10萬2343人,本島及外島覆蓋率達98.64%,各法院再從中抽出1萬2114位候選國民法官,經審查資格、選任程序後,共計471人參與審判,其中男性232人、女性239人。
職業別分布最多仍為「上班族及受僱者」約佔38.83%,其後依序為「自由業及專技人員」12.5%、「退休/無業/待業」11.62%、「軍公教」9.65%、「自營作業者」8.55%、「家管」6.36%、「其他」5.92%、「兼職工作者」2.63%、「企業家」1.72%、「學生」0.88%;年齡最多為40至49歲,其後依序為30至39歲、50至59歲的族群,共佔全部參與者的百分之65。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說,參與者遍及各種職業與年齡層,且多為具一定社會閱歷的青壯年族群;而實務上的殺人案,案情可能複雜又詭譎,是否適合讓國民法官審理,由合議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