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漁船「大旺號」!每日僅休4小時、連續工作32天釀1死

▲高雄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妨害自由等罪,起訴船東、船長、船公司員工等9人。(圖/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妨害自由等罪,起訴船東、船長、船公司員工等9人。(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漁船「大旺號」,日前傳出林姓船長虐待漁工,每日僅給予4至6小時的休息時間,還逼迫印尼籍船員違反宗教信仰吃豬肉,更不顧海上寒冷,把漁工保暖衣物丟入海中,過程中造成漁工死亡及中風,高雄地檢署歷經2年偵辦,今天(20日)依違反人口販運防治法、妨害自由等罪,起訴船東、船長、船公司員工等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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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大旺號」雖設籍於萬那杜(位於太平洋西南部的島國),但實際由台籍蔡姓、林姓船東所營運;2019年4月10日「大旺號」搭載20多名印尼籍、越南籍、萬那杜籍船員從旗津漁港啟航,前往南太平洋捕撈鮪魚。

抵達捕撈區後,林姓船長與梁姓大副為求高額漁獲,竟利用外籍漁工無法互相溝通(無法合作對抗船長),且在大海上無法求助,只要有人不服從指揮,便會對他們肆意辱罵、拳打腳踢,有船員未將衣物擺放在適當地點,林男、梁男竟無視海上酷寒,扣留漁工保暖衣物或直接將衣物拋入海中。

更甚者,這些船員每天僅能休息4至6小時,最多還曾經連續32天都在工作沒有休假;另外船上提供的伙食,也絲毫不顧慮印尼籍船員的宗教信仰,但為求溫飽,該船員只能被迫吃下豬肉。

時間到了同年6月,一名印尼籍漁工執行下勾作業時,不慎將麻繩打結,梁男見狀竟直接衝上前,重擊他的後腦,雖然當下該名員工還是爬起繼續作業,但隔幾天後,就被人發現倒臥在寢室內身亡。

死亡船員在斐濟經司法相驗,認定死因為急性肺水腫,剩下19名船員見狀,擔心再回到這艘賊船,下一個殞命的會是自己,因此決定離職不再登船,經船東增補人力後,才繼續出航進行捕撈作業。

2020年3月,另名印尼籍船員在作業時,不慎撞到鐵架,導致其下巴、胸部受傷,雖然獲得休息時間,但僅僅30分鐘又被林男要求上工,最後該名船員身體無法負擔,出現左半身無力並產生中風病況。

高雄地檢署調查時發現,該船壓榨漁工,每日平均作業時間長達20小時,讓該船漁獲量相比其他船,多出近105公噸,剝削薪資至少270萬元,因此今天(20日)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船東、船長、大副等9人。為財如此泯滅人性,也讓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留下「當人們開心大啖海鮮時,盤底下呈現的都是被害漁工血淚交織的哀愁與無助。」等字句。(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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