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6月防疫保單不算數?金管會:已收取保費契約就成立

▲對於傳聞今年4月到6月防疫保單將不算數,金管會說明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保險契約就成立。(圖/NOWnews資料照)
▲對於傳聞今年4月到6月防疫保單將不算數,金管會說明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保險契約就成立。(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市場傳出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金管會今(21)日表示,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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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指出,產險公司的防疫保險商品,均為1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提供保戶選擇,而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保險局也強調,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其實,對於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的傳聞,產險業者在第一時間也多表示是謠言,有業者還說「這是超級大謠言」,有的則表示應該是誤解,只要符合核保條件及繳費了,保單就生效,也有人認為可能是4月至6月有不少保戶舊保單到期要續保,但舊保單已下架,若要續保只能選擇新保單,因此有這樣傳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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