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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也強調,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其實,對於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的傳聞,產險業者在第一時間也多表示是謠言,有業者還說「這是超級大謠言」,有的則表示應該是誤解,只要符合核保條件及繳費了,保單就生效,也有人認為可能是4月至6月有不少保戶舊保單到期要續保,但舊保單已下架,若要續保只能選擇新保單,因此有這樣傳言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