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 預計2024年開徵碳費

▲行政院今日通過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日通過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王敏旭/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1)日通過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同時徵收碳費並專款專用,徵收對象採先大後小、分階段徵收,預計2024年至2025年間開徵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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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明日就是世界地球日,上個月國發會已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今天提出修法是完備氣候法制的第一步。本次修法地方政府也要設「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另外納入實施碳定價、加強氣候變遷人才培育。

環保署指出,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事項涉及跨部門事項,這次修法提升氣候治理層級,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協調、分工及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及跨部會相關業務決策,並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地方政府則由地方政府首長擔任召集人。

環保署說,本次修法增訂對國內排放源徵收碳費,並將收入專款用於輔導、補助及獎勵溫室氣體減量及技術研究工作,以促進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經濟發展,也會審慎評估,必要時對進口產品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說,《氣候變遷因應法》要送到立法院,母法通過以後開始去訂子法,若開始收費會從大到小,目前第一階段為高碳排的287家為主,因為每年排放超過2.5萬噸,列為優先徵收對象。

至於碳費收取的金額,蔡鴻德表示,目前還在規劃當中,收取的費用牽涉到差別性費率,必須等下階段修子法才能確定,因為根據原則,若有優惠費率必須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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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