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等菸品遭禁 菸品團體籲不能剝奪選擇權

▲菸品消費者團體提出5大訴求,認為要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不應剝奪使用者選擇權。(資料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菸品消費者團體提出5大訴求,認為要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不應剝奪使用者選擇權。(資料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王敏旭/台北報導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近期排審《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禁止電子菸、加味菸、細支菸販售。不過菸品消費者團體也提出5大訴求,認為要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不應剝奪使用者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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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年1月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禁止電子菸等類菸品,不過加熱菸部分等於是有條件開放,業者製造或輸入前,要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另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舉辦公聽會,衛生福利部次長石崇良也在會場指出,加熱菸品屬於菸草原料的加熱菸,採許可制,而像是電子菸的類菸品,不是以菸草為原料,因此全面禁止。

不少菸品使用者也曾到立法院抗議,並遞交陳情書至立院衛環委員會陳。菸品消費者團體認為,應將新興菸品視同紙菸,明定電子菸也是菸,一樣制定使用年齡、加收健康捐等相關稅收,同樣不能網路販售、廣告,並增加警示圖文。

菸品消費者團體提出5大訴求,包括把所有新興菸品納入列管,透過健康風險評估為市場把關;淘汰劣質品;嚴格執行出示證件購買菸品;推廣販售檢驗身份的檢舉機制。

另外應以青少年易受誘惑為由而禁止電子菸、加味菸和15公克以下的菸品,剝奪使用者選擇權;應再次舉行公聽會,同步邀請正反方代表、團體出席。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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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