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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興痛批,公視上個月才爆發誤刪資料庫的「史詩級」離譜錯誤,如今隸屬公廣集團的華視再出包,陳郁秀雖辭去公視董事長卻仍為公廣集團董事、佔據高位,竟還敢發內部信函檢討公廣團隊,何曾檢討過自己?而陳雅琳雖辭去華視代總經理,卻仍是台長兼主播、主持,一人身兼多職,非但沒有好好整頓華視,還遭指控藉由華視標到僑委會1,000多萬元媒體採購案採訪執政黨大使,遭疑行為不當,究竟是做宣傳還是做新聞?且新聞台出狀況當下,陳雅琳人還在歐美等地採訪,華視是否淪為「家裡沒大人」?而今日華視乃至於公廣集團接連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凸顯華視的體質結構與公廣集團的治理問題已經是病入膏夯,高層難辭其咎!
林家興呼籲,媒體不僅是作為民意的溝通與傳播平台,更應落實媒體的第四權,達到監督政府、推廣公共利益的職責,華視及公廣集團更應有此體認。NCC雖接獲民眾檢舉,初步判斷華視營運、內控流程有問題,華視可能將面臨最高兩百萬元罰鍰,卻就連執政黨立委都直言最終仍是納稅人買單,NCC主委陳耀祥曾言:「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請問誰給台灣民眾機會?NCC應該盡快拿出具體作為,維護媒體公正與閱聽人權益。